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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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民商事一审立案材料

发布时间:2014-10-15 09:39:57


一、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原告申请民商事立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原告系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告系法人或其它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原告需提供起诉状,填写地址确认书。

(三)原告需提供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及其损失的基本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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