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院好好宣传他们,让那些老赖好好做人,欠钱不还没有好结果!”7月24日,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在一个村子里进行执行宣传时,一个群众对周围的群众说道。
在当前的执行工作中,博爱县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宣传方式和宣传效果,提升法律威慑力,让“老赖”无处藏身。家住农村现年45岁的刘某在2011年春节期间,因为做服装生意向邻居小张借款3万元,并且答应过完年就还钱。借钱时刘某给小张打了一张借条,期限2个月。年后到还钱的时间了,小张找刘某要钱,刘某说卖服装赔钱了,手里没有钱,让小张再等等。小张看在邻居的面子上,就答应再等等。但3个月后小张又去要钱时,刘某去山西打工了,电话也打不通。又等个月后,小张将刘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归还小张的3万元欠款,但刘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法院进行执行宣传期间,将刘某的大头贴张贴在了其村委会的大门前,刘某的妻子看到后感觉太丢人,当天下午在其父亲家取了3万元送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行。
执行战役开展以来,博爱县法院先后深入街道、车站、商场、农村等进行广泛的执行宣传,受宣传群众达6.5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