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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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三留守 大干30天

  发布时间:2014-11-21 11:09:55




  11月21日,焦作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关爱三留守、大干30天”工作推进会。谢华海副院长总结了“三留守”工作的成绩与不足,指出了五个问题,提出了五项要求。

  会议一开始,谢华海副院长直扑主题,“三留守”活动6月份转为常态化后,全市各基层法院较前有所懈怠,工作开展不扎实,在省院每期通报中,焦作中院从全省第二名退为第四名,又退为第六名,目前即将推出第一方阵,其他中院干劲十足,争先恐后,我们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部分法院领导不够重视。部分法院基本上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认为“三留守”专项活动已经结束,活动进展不积极,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没有把这项活动当做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法院一把手没有做到 “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参与”。二是活动开展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部分领导和干警没有到“三留守”人员工作、生活的地方去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开展活动的形式也相对单一。三是涉“三留守”人员案件数量明显较前减少,部分法院甚至在每月的例行上报中不上报或零上报。四是案件办理效率不高。许多“三留守”案件没有做到方案要求的那样“快立、快审、快执”,结案率不高。五是没有足够重视宣传工作。对实施的活动没有及时宣传并报送市法院活动办。

  针对上述问题,谢华海副院长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重视。主管副院长尤其是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三留守”活动,各基层法院于12月3日前开展一次“三留守”关爱活动。三是要加大涉“三留守”人员案件排查和统计力度,各基层法院于12月3日前按要求将“三留守”案件统计报市中院活动办。四是要加大“三留守”案件的审执结力度,力争达到99%以上。五是要加大宣传和调研。要抓住活动亮点,有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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