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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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认真贯彻执行全省司法大检查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9-08-26 11:07:03






    8月20日全省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焦作中院非常重视,于8月24日召开了党组会,成立了以院长江金贵为组长的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以副院长、纪检组长孙兰华任主任的活动办公室,对活动办公室制订的实施方案逐条逐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这次司法大检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对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26日,焦作中院召开了各基层法院纪检组长、中院各部门领导和监察室参加的全市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动员会。

    会议下发了《全市法院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针对张立勇院长提出法院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制订了检查重点,并将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分为学习自查阶段、检查督导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的重要性。二要迅速贯彻落实,基层法院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司法大检查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三要统筹兼顾,结合法院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项活动,把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与当前的工作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开展活动与工作落实两不误,两促进。

责任编辑: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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