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中院开庭审理一起特大新型毒品案。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王某、梁某、申某在2013年多次贩卖毒品甲卡西酮(新型毒品)。另指控2013年8月31日10时许,谭某在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大丰商城东侧韵达快递物流店接收毒品时被抓获,当场缴获毒品25582.94克,经鉴定,该毒品中甲卡西酮含量为60.7%。同日,在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1号院1号楼9号卢某家中缴获谭某存放的毒品45971.8克,经鉴定,该毒品中甲卡西酮含量分别为60.1%、60.2%。其中被告人谭某贩卖甲卡西酮74754.74克、被告人周某贩卖甲卡西酮74154.74克,被告人申某贩卖甲卡西酮3250克,被告人梁某贩卖甲卡西2200克,被告人王某贩卖甲卡西酮1250克。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要求依法惩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