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陟法院到当事人住所地巡回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案
作者:王莉莉 张小亮 发布时间:2014-12-01 10:09:01
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南法庭在当事人住所地大封镇东沿村进行巡回审判开庭,审理原告郭某、郝某诉被告刘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该村很多群众参加了旁听。该院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将法庭设到偏远农村,不仅便利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减轻他们的奔波劳苦,也达到了宣传法律的良好效果,同时将强化调解、弱化对抗情绪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切入点,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既公平合理调处,对当事人给予人文上的关怀,又不偏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以“和”为贵解决纠纷,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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