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中院召开新型合议庭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利学、市中院党组成员李长起、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国立出席会议,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研究室和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中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新型合议庭工作开展的情况及存在问题,市中院研究室主任王曙光对省法院有关新型合议庭考核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市中院审管办主任施文星就新型合议庭制度与当前审判管理的衔接问题作了说明。
市中院党组成员李长起和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国立分别从思想认识和具体安排方面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新型合议庭工作作了要求。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利学在会议上强调,市中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从近期的运行情况看,法官们能够积极参与改革,认识比较到位,工作积极性较高,工作效果也初步显现,但在具体工作制度的落实上,与改革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在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制度的落实方面,还不到位。下一步,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首先转变观念,抛开顾虑,认真抓好新型合议庭制度的具体落实。一要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带头办案、多办案;二要严格执行新型合议庭裁判文书签发制度,结案裁判文书除明确规定由主管院领导签发的外,原则上要由审判长签发;三要实现庭长职能转变,业务庭长的工作重心要从对具体案件的审核把关转向对整个部门审判质效的监控管理;四要尽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审判管理、绩效考核要与新型合议庭工作衔接,主审法官权责要对应,相应的职级待遇等保障机制要逐步完善,确保新型合议庭工作有序推进,在落实上见成效,促审判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