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中,武陟法院严把“三关”,即量刑关、审判效率关、人权保障关,最大程度地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把量刑关。对于“两抢一盗”案件,在坚持从严打击的同时,充分做到罚当其罪,宽严相济,对“两抢一盗”案件中的主犯、累犯、惯犯以及犯罪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理,但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以及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的犯罪者,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严把审判效率关。在“两抢一盗”案件审理工作中,审判人员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坚决贯彻罪行法定和罪行相适应原则,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做到快审快结,提高办案效率,完全杜绝超审限审理情况。
严把人权保障关。首先,坚持控辩双方当事人诉讼中地位平等原则,将诉讼活动的重心移到法庭上,充分保障被告方诉讼权利,不因公诉或处于严打期间对被告人实行“有罪推定”;其次,对于“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尤其是未成年犯,坚持惩教结合、寓教于审的原则,积极做好判前法律教育、判中认罪教育和判后服法教育,充分将惩罚、改造和预防犯罪相结合,以实现刑罚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