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 强化案件评查纠错

焦作中院全面推行审判质量“闭合式”管理

  发布时间:2014-12-16 09:11:17


    为进一步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推行了新型合议庭工作制度。为全面加强新型合议庭审理案件的质量管理,焦作中院于近日在审判管理办公室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评查室,选派长期从事审判实践,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法官担任专职案件评查员,对全院所有审结案件逐案进行常规评查,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信访案件、上级批示交办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和群众反映投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对评查发现存在瑕疵的案件,直接督导案件承办法官进行整改;对评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提交评查合议庭合议后移交立案二庭按照法定程序立卷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后转审判监督庭进行再审;对评查合格的案件,退回书记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归档;对评查认定质量瑕疵案件的责任法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问责处理,形成了审判质量的“闭合式”管理。

    焦作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施文星评价说:“成立专门案件评查室,对所有审、执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将评查作为案件归档前的必经程序,实行先评查纠错再归档、未经评查不能归档的审判管理制度,是焦作中院改革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真正落实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案件质量的一项重大工作举措,不仅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杜绝案件“带病归档”;同时,倒逼法官进一步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司法能力,自觉主动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