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法院坚持实行院长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制度
作者:中站区人民法院 王春生 秦明义 发布时间:2009-08-27 08:39:53
中站区人民法院为促进“调解年”活动的开展,坚持实行院长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制度,以此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领导多次亲临审判一线,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参与调解诉讼案件达15起,调解、撤诉率达90%以上。
图为8月26日该院一名副院长(中)正在对一起侵权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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