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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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法院首次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裁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4-12-25 11:13:43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博爱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25日将罪犯李尚财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公示于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站平台,该公示同时张贴在法院公告栏及被告人所在地村委会的公告栏。对此类案件进行公示,在焦作地区基层法院尚属首例。

    罪犯李尚财因犯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博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现该判决已经生效,因其患有心脏病在向公安机关交付执行时被拒,后依其本人申请并经焦作正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罪犯李尚财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心房纤颤、大面积脑梗塞,右侧偏瘫。法院审查后认为其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条件,拟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社会公示,以便更好地增强司法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网上公示可以让更多的让群众对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从而提高司法参与度,使监外执行更加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从而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树公信的目的。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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