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中,博爱县人民法院针对当前调解工作,对全县300余名乡村调解员进行认真指导和培训,全面参与调解民商纠纷,共同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博爱县法院为确保全县乡村民事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质量,各基层法庭采取业务上指导、法律上培训、困难上帮助,对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上所遇到事情有求必应,共同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案发地。为提高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调解率,各基层法庭定期召开调解员联系会议,了解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探讨和交流调解经验、调解成果,使各乡村民事调解员相互传达调解信息,更好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今年以来,全县各乡村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顺利调解民事纠纷466起,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和调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