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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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法院两天执结一抚养费案件

  发布时间:2015-01-28 15:44:02


    近日,马村区人民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仅两天时间即全部执结到位,保障了申请人王某及其女儿的正常生活。

    2013年3月20日,王某与刘某经过马村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儿随王某生活,刘某每月月底支付女儿生活费500元,刘某每月可探视女儿一次。调解生效后,刘某按期履行了部分抚养费,后刘某托欠抚养费4400余元。王某因女儿就要上学交学费,遂于2015年1月22日向马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刘某支付抚养费。

    1月23日,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刘某说了自己的困境,目前靠打工生活,最主要的原因是王某不让其看女儿。执行法官当天就把王某通知到法院做工作,希望他们都能关爱孩子,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最终王某同意刘某每月探视女儿。经过协调,刘某当天将抚养费4400元交到法院,该案执结。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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