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焦公节办【2014】2号《焦作市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焦作中院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节能工作措施,实现了在2013年单位综合能耗基数上再降低3%的年度工作目标,有效提高了全院节能效率。在焦作市2014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学习《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让广大干警尽快掌握焦作市201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认真领会文件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节能降耗的意识。
积极开展能源紧缺体验。为深入贯彻落实焦公节办【2014】6号《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增强全院干警资源危机和能源节约意识,体验能源短缺给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号召全院干警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一是在全国低碳日期间,全天停开公共场所照明设备、电梯停运一部;二是“低碳日”全天不得开启办公室空调设备;三是鼓励干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绿色出行方式支持节能降耗。
举办节能宣传板报展。通过举办节能板报展,使广大干警了解国家目前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掌握节能常识和方法,增强对节能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全面采取节能降耗措施。一是加强车辆节约措施,今年9月份制订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管理补充规定,进一步细化了车辆管理办法,规范了车辆运行程序。通过加强车辆管理2014年全院车辆运行费用较上年度有明显下降。二是加强用电设备管理,优先使用环保型、节能型的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的设备、设施,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灯具。三是加强日常节水管理,加快节水技术改造,广泛采用节水设备,减少和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减少水资源浪费。
2015年是全面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全院干警要按照焦作市2015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继续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为实现在2014年单位综合能耗基数上再降低1%的年度目标,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16%的总目标任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