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部门负责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进创先争优和全市法院工作持续科学发展,近日,焦作中院下发了创先争优工作意见,重点对部门负责人提出了六大年度工作目标,分别对上级考核、逢先必争、特色工作、调研成果、主体责任、履职测评等六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在上级考核方面,要求所在部门工作凡纳入上级考核的,都要进入先进行列;在逢先必争方面,要求所在部门工作上级进行评先的,都要争取先进;在特色工作方面,要求所在部门至少有一项创新的特色工作对推动工作起明显的促进作用;在调研成果方面,要求中层正职每年至少有一篇调研文章或编报的案例被市级以上采用;在主体责任方面,要求所在部门无违法违纪或受纪律处分人员,无错案、无重大失误、无重大信访案事件;在履职测评方面,定期对部门负责人进行履职测评,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力、工作效果、一岗双责、廉政建设、担当精神、创新意识等,对测评排名靠后的部门负责人,院党组将视情况给予提醒谈话、警告批评直至免职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