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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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实行领导带班督查制助推作风转变力求“三提升”

  发布时间:2015-04-03 09:58:22


    为深入推进司法作风转变,加强司法政务管理,今年3月份以来,焦作解放区法院实行院领导每周轮流带班,对司法、政务进行突击检查,以通过司法政务督查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法院外部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截止目前,该院领导共带班突击检查工作纪律16次,检查庭审作风13次,向全院发出通报3期,对2名迟到干警进行全院通报。

    一是加强对工作纪律作风突出检查。该院党组成员带领由政治处、监察室等人员组成的司法政务督查组,采取对照干警花名册的方式,对全院干警上下班情况、工作期间在岗情况、晚上及节假日值班情况进行突出检查,对查出的迟到早退、不在岗的干警当天向全院干警通报,力求克服个别干警纪律松懈、作风散漫现象。

    二是加强对庭审作风突击检查。该院党组成员带领督查组不定期对业务庭办案人员是否准时开庭、开庭着装是否规范、庭审程序是否规范、庭审用语是否文明、接待当事人态度是否冷硬等方面进行突击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全院通报,促使庭审程序规范。

    三是加强院容院貌、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突击检查。院党组成员带领督查组对院内停车位、电动车车棚、办公室环境卫生进行详细检查,对有安全隐患、办公环境较差、办公用品摆放不规范的庭室当场指正,进行登记,并向全院通报,限期整改,以便打造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人民法院,提升外部形象。

    四是做好登记通报,全程督查整改。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登记记录,能当场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当场处置的做好记录,全程跟踪督导责任部门限期整改;遇重大突发事件由带班领导及时向院党组报告,以便院党组研究后及时处理。督查结束后,督查情况由带班领导和督查人员签字后交监察室存档,并向全院通报,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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