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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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俩开玩笑起纠纷 法院调解泯恩仇

  发布时间:2015-04-13 08:07:12


     近日,山阳区人民法院调解处理了一起邻里间因开玩笑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该村三十多名群众自发参加了旁听。

    原告赵刚和被告赵涛(化名),同住山阳区某村,他们是邻居并是堂兄弟关系。今年春节期间,赵刚、赵涛在一起喝酒的过程中,互开玩笑,赵涛认为赵刚玩笑过火,于是趁着酒劲儿用饭碗将赵刚面部打的鲜血直流。赵刚先后住进村诊所、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纠纷发生后,赵涛因故意伤害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500元,虽经村人民调解委员多次调解,仍未达成调解协议。于是,赵刚一纸诉状将赵涛告到山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赵涛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万元。

    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对原告赵刚和被告赵涛耐心地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的承办法官说:“原告赵刚诉被告赵涛人身损害财产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意见,由被告赵涛给付原告赵刚6000元,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承担50元,被告承担50元。”

    法院调解结束后,现场参加旁听的群众都颇受启发,反响强烈。

    旁听的群众孙某说:“经过今天的旁听,我觉得邻里之间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把事情闹到法院,打官司,太不值得,俩人又是邻居又是亲戚,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应该尽量(从)和谐社会出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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