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将桌上起争执,言语不和大打出手,因打麻将引发的风波还真不少,2015年4月14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就与这小小的麻将有关。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2月的一个晚上,马二(化名)与张某等人在本村的小卖铺打麻将,期间二人发生争执,张某打了马二一巴掌,后被在场的人拦开;到了2014年3月1日晚,马二与其弟马三(化名)找到了张某,双方因言语不和,再次发生吵骂,随后相互厮打,厮打中马三持刀将张某头部砍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头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三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马三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小三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张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依法判处马三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四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