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五十的牛某一向安分守己的生活,一次偶然的外地旅途使从未与法院打过交道的他,因触犯刑法被判处了刑罚,给种地的他上了一堂“惨痛”的法制课,使其深刻的认识到一时贪欲不可有,遵纪守法是正道。近日,武陟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牛某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4年9月11日下午,河南省卫辉市安都乡的牛某步行在武陟县的大街上,在其行走到兴华路与木栾大道交叉口附近时,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轿车的车窗未关闭,随意的往车里一瞅,看见里面放有挎包,再看四周又无人,一时的贪欲便涌上心头,牛某伸手将挎包盗走。经查挎包内有现金人民币3000元及银行卡、会员卡六张。案发后,被盗现金及银行卡、会员卡被公安机关扣押,后发还被害人。牛某也于10天后主动到武陟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牛某犯盗窃罪的指控成立。被告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以上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