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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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寻衅滋事 法律严惩不贷

  发布时间:2015-05-05 07:59:02


    都说喝酒误事,蒙某和李某就在几杯小酒下肚后,头脑发热惹来了刑事官司,4月30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该起寻衅滋事案件,并判处被告人蒙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3日,被告人蒙某、李某(另案处理)酒后途经某街口,看见被害人申某和他人在相互拉拽,遂上前与申某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遂后二人到某棋牌室拿一平底锅,将申某打成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蒙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蒙某的犯罪事实存在,罪名成立。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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