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从优待警,丰富和完善各种激励措施,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近日,焦作中院研究制定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从优待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业绩导向原则、全方位激励原则、突出先进与兼顾全体原则和依纪合规原则等四项基本原则,从六个方面提出二十二条措施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从优待警。
一是坚持工作业绩优先的原则,完善选人用人和先进典型奖励制度,构建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措施,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建立政务信息化平台等措施,努力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和司法便民措施的落实,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是创新教育培训形式,根据不同岗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全员轮训,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有利于增加正能量、凝聚力的拓展训练活动,建立学术调研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干警自学提高,为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创造便利条件。
四是爱护干警身心健康,通过落实休假疗养制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加强心理健康保护,开展谈心暖心活动,丰富文化体育活动等措施,营造栓心留人的工作环境。
五是做好节庆慰问工作,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关心青年干警成长进步,组织好对困难干警的救济帮助,体现人文关怀。
六是强化职业安全保障,通过完善人身安全保卫措施,建立安全保障应急处理机制、人身伤害保险和抚恤制度,解除干警履行职务的后顾之忧。
这是焦作中院第一次系统、全面地对激励机制和从优待警工作进行梳理完善,对促进队伍建设良好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