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正确、统一、严格、有效的实施,山阳区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在全院干警中掀起了学习理解和适用新民诉法解释的高潮。
强化示范带动。召开专题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由分管民事审判的专职委员对重点条款进行深入解读,要求全体民商事法官深入学习,吃深、吃透新民诉法解释精神,确保严格规范公正司法。并对立案登记、第三人撤销之诉及执行异议之诉等突破性的规定作具体解读。朱宝林院长指出,要把学习新解释上升到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组织全院干警尤其是审判人员反复认真学习,切实强化程序、诉权、证据、效率、诚信和监督六种意识,自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新问题和新要求。
强化系统学习。组织购买专门业务图书。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业务庭室购买新民诉法解释条文理解与适用系列图书,确保准确掌握解释的立法要义、本质要求和精神内涵。同时该院干警与干警之间,结合具体案件开展学习、讨论,促使干警们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强化实践检验。首先,针对新民诉法解释精神,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现有做法与之不一致的,全部及时纠正。其次,要求各部门在办案中切实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合时宜的既定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将“解释”中的新精神、新要求有序梳理成表格的形式印发,提醒办案人员避免出错。再次,责令审管办、审监庭等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如今,该院形成了学习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新高潮,全员做到了熟知该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较好地掌握了司法解释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自觉贯彻和践行,使该院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化,更加程序化,更加严格化,更加阳光化,使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并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