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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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调动工作为由诈骗7万余元 获刑三年零五个月

  发布时间:2015-05-25 08:36:30


    年仅24岁的许某知道邻居刘某在外地工作,一心想调回本地照顾生病的母亲,许某便谎称自己认识某领导,可以帮助其调动工作,并以花钱跑关系为由先后骗取原本就不宽裕的刘某72900元。近日,中站区法院审结该起案件,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被告人许某退赔被害人刘某72900元。

    2013年1月至9月,被告人许某谎称自己认识某领导,可以帮助刘某调动工作,并以需要花钱跑关系为幌子,多次让刘某往其指定银行账户上汇款及存款。被害人刘某向被告人许某指定的银行存款4000元,汇款23500元,并通过其朋友的账户向被告人许某汇款6500元,被害人刘某还让其母亲多次向被告人许某银行账户上的存款38900元,以上共计72900元。赃款已被许某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72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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