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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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加强驾驶员夏季安全行车教育

  发布时间:2015-05-26 10:00:22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做好夏季安全行车工作,近日,焦作中院行政处车队对驾驶员进行了夏季安全行车教育,就夏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车辆维护保养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夏季高温天气,人容易烦躁,极易导致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车辆易发生自燃、爆胎等问题。一是要求驾驶员要注意休息好,工作时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能疲劳驾车;二是要加强对车辆空调、油电路、发动机、轮胎等重点部位的专项检查,特别是长途用车要做好车辆出车前和回来后的检查,自查和维修小组检查相结合;按规定配备灭火机,严禁在车辆仪表盘上放置气体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三是夏季气候反复多变,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活动频繁,出车前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信息,针对气候特点,做好夏季行车的安全工作。四是要增强服务意识。全体驾驶员要明确树立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于干警的思想,要以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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