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市第四次“雷霆行动”中,解放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一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统一集中执行会战。6月3日下午,解放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胡福平担任现场指挥,带领十二名执行干警对两起拒不履行的执行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烈日底下强执行
6月3日下午3点,解放法院执行人员来到了王褚街道办事处东王褚村。
2012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2日期间,被执行人张某、李某、赵某多次在原告王某处借款3,250,000元。在约定还款期内,三位被执行人仍有2,700,000元未还,经解放法院审理判决,由三位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和利息共计2,700,000元。三位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经中院调解达成被告共偿还原告3,070,000元。在调节达成的日期内被告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经原告申请,解放法院决定对被告财产强制执行。
3日下午,烈日当空。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了查封与处理,保证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恶狗当道无惧色
随后,解放法院执行人员又来到了解放区田涧村南森林大道东侧的焦作市某机械制造公司。
被告焦作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由于合同纠纷拖欠原告郑州某传动机械有限公司15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据此,原告诉至法院,经解放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及利息15000元。被告在法定规定时间内拒不支付,解放法院决定对被告强制执行。
刚到被执行人的单位门口,院内饲养的一米高的獒犬对执行人员狂吠不止。执行人员毫无惧色,镇静有素的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凸显了法院执行人员的过硬的业务能力和勇敢的品质。
此次雷霆“二连击”执行行动通过周密部署,有力指挥,公平公正完成了执行工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