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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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别人约会 却被前夫打伤鼻

  发布时间:2015-06-11 16:09:57


    得知前妻小梅(化名)与人约会,陈小孬(化名)竟一怒之下打了小梅,导致小梅双侧鼻骨骨折。近日,马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陈小孬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因为感情不和,陈小孬和小梅于2014年年初离婚。虽然俩人协议离婚了,陈小孬却对小梅念念不忘,经常打听小梅的行踪、生活情况。2014年12月的一天上午,陈小孬得知小梅在其住处与一名男子约会后,醋意大发,遂赶了过去。陈小孬事后供认,他当时看到里屋有个男人,就想进去看看,可是小梅硬拉着他不让进。随即,陈小孬与小梅发生争执,并打了小梅。

    经鉴定,小梅双侧鼻骨骨折。

    马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小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小孬主动投案,判决前能如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陈小孬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小梅的原谅,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法院认为,结合陈小孬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可以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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