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的督导检查工作,6月18日下午,市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相关工作协调会。
会议上,中院审管办主任施文星询问了各基层法院“活动”开展以来,出台了哪些措施,制定了哪些制度,遇到了什么困难。各基层法院审管办主任针对以上问题,结合自身情况,做了详细汇报。之后中院审管办副主任赵歆、王莺燕、方卫东对各基层法院在案件评查、文书上网、审委会改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改进意见。
针对上半年“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管理,开展质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二要高度重视审判质效管理工作,强化案件质量意识。三要自觉接受和服从审判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从审判日常工作做起,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四要认真学习领会“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围绕活动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发挥好审判管理工作“指挥棒”的作用。在下半年的工作中,要以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为指引,继续保持优势指标,克服改进劣势指标,加强监督,细化管理,紧紧抓住案件质量管理这根主线,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上更高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