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已进入炎炎夏季,中站区法院的执行干警决定动身去寻找被执行人的家属。
徐青和原慧本是很要好的朋友,因琐事发生口角,原慧冲动之下用菜刀将徐青的手背划伤,徐青受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上千元。徐青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原慧赔偿徐青医疗费等共计5100元。徐青的家境并不富裕,多次向原慧索要花费的医疗费,原慧都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徐青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局的干警先用电话通知原慧来法院协商问题处理,她都以身体不适拒绝不来。在徐青的帮助下,执行干警来到原慧的居住处。协商过程中,原慧的态度比较诚恳,干警们都觉得事情应该可以得到解决。等到再次来到原慧居住处时,她家房门外多了一道铁门。执行干警再次多方寻找,寻找到原慧的丈夫,结果得知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十多年,原慧也因精神障碍在外地住院治疗。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在走访原慧居住地时,执行干警通过邻里街坊得知,原慧夫妻双方虽离婚多年但还在一起生活居住,两人之间有一对未成年儿女。7月28日,执行干警找到原慧丈夫,施法明理,耐心做思想工作,直到当日19时,原慧丈夫主动表示愿意支付给徐青医疗费51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