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张小亮,1982年5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到武陟县法院工作,2010年担任沁南法庭副庭长。2013年主持法庭全面工作。多次被武陟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至2012年被武陟县法院推荐到省高级法院挂职锻炼,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沁南法庭的辖区既有以农业为主的乡村,也有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居民26.7万人,人多事多纠纷多,办案压力大。张小亮到沁南法庭后,通过数据分析,整理归纳出占审理案件绝大多数的五类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离婚、交通事故、土地侵权纠纷和赡养。他针对这五大类型案件分别制定出规范化、程序化的审理模式,如对民间借贷案,看重证据,依法裁判;对离婚案,照顾孩子成长,女方适度优先;对交通肇事案,注重调解,着眼履约;对土地侵权纠纷案,依靠多元力量,先调后判,立足法律效果;对赡养案,采取巡回办案,立足社会效果,大大挺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
为了服务好辖区经济建设,张小亮带领全庭干警,深入企业,就影响企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如工伤赔偿、合同纠纷等进行现场指导或讲座,提出建设性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建立辖区多元化矛盾纠纷机制,张小亮联系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政府、民调组织等,发挥法庭的主导作用,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互动合作,编织好多元化调解网络,培养社会调解力量。
为了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排查化解矛盾,张小亮带领干警走进学校、乡村进行普法宣传,通过深入浅出的道理和身边的案例“现身说法”,使学生和群众受到了生动而深刻的法制教育。引导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主动找法官寻求解决办法。同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和救济,针对农村交通不便和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开展巡回办案、就地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法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法庭法官是党和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张小亮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通过言传身教去感染影响大家,使全庭没有违法乱纪问题发生,也没有受到当事人有关不廉洁的投诉。
2014年沁南法庭收案376件,张小亮个人就结案336件,全年庭审直播案件任务完成70件,巡回审判案件10余件,人民陪审团观摩庭案件2起,没有重大涉诉信访事件和维稳事件发生,实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农村的天地很宽广。农村的矛盾需要我们去化解,群众的法律意识需要我们去教化,在这里我们基层法官大有可为。”张小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