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武芳,198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在立案庭、刑庭、执行局工作,现任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经她办理的案件无改判、无发回、无信访,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质量奖、涉诉信访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2006年,武芳经公开招考考入焦作市中级法院,迄今已有9个年头。9年前,武芳还是一个在雨巷中等待别人撑伞的普通女性,9年后,她已经澶变成一名为他人撑起公平正义之伞的女法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操劳,砥砺前行。在立案庭,她服务群众,尽职尽责;在刑事庭,她明察秋毫,扶正黜恶;在执行局,她善做工作,化解矛盾。同事们说:“武芳,中,办事叫人省心,办案叫人放心。”
焦作市中级法院成立独立编制的少年综合审判庭后,为加强该庭审判力量,2014年7月,武芳奉调出任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专门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以及对全市法院少年法庭的监督和指导。虽然来之前,武芳并没有接触过少审业务,但是她牢牢记住李玉杰院长的话,少审工作“是一项特殊的事业,大有作为”,抱着归零的心态,虚心请教,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做出成效。
“我们这个庭就是在原来少审庭职能的基础上,更加侧重加强向前和向后两个延伸功能,从原来的法官单一教育向社会化多元帮教转变。”一年后的武芳已经对少审庭工作驾轻就熟。
今年5月,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武芳组织焦作两级法院的少审庭审判人员,历经一年时间,编写出《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报告(2010—2014)》,全面总结和回顾了五年来焦作市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做法、涉少案件的基本情况、犯罪原因分析、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审判、矫正面临的困难和建议等,是指导全市法院少审工作的重要文献,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
“我至今都无法承受庭上受审孩子后悔无助看我的眼神,说到底是爱的缺失,让原本可爱的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因此,她会为了一个失足少年的救助金多方奔走;她会挤出更多的时间,去走进校园,用法律知识武装他们;她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子,帮助孩子;她会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花两个月时间和其离婚父母做工作。
“少审工作绝不是审结一件案子那么简单,我们大量的精力是要投放在案外,考虑最多的是对孩子的帮教和他以后的健康成长,我们更像一群帮助花园里受损的小花重新灿烂的园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