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陆保刚,男,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1993年调入温县人民法院,先后在刑庭、执行局工作,现任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中心法庭庭长。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和全省优秀法官;2014年4月被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2015年1月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同时,他所在的北冷中心法庭两次荣立集体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温县法院北冷中心法庭是全国优秀基层法庭的一面旗帜,如今这面旗帜交给了陆保刚。他说,他是保持这面旗帜继续高高飘扬的第一旗手,责无旁贷。经过4年执行局和10年刑庭的磨砺,2007年,当陆保刚走上北冷法庭庭长岗位的时候,他显然已经知道他该去做什么。
陆保刚坚持从辖区三个乡镇的基层实际出发,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继续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法庭建设的着力点放在便民为民上。7年多来,他共接待群众和当事人6000余人次,不论是咨询、立案、调解,陆保刚都做到热情接待、平等沟通、耐心解释、真诚调解,让每一个来访的群众都能带着满意而去。陆保刚始终坚持多深入、多走访、多沟通,与群众打成一片,他把忙碌的身影留在了辖区262个行政村里。北冷法庭建立了便民法律流动服务机制,在办案之余和节假日逐乡到群众中,和群众面对面解答法律问题,现场开展立案、调解等服务。
他们在法庭设立了便民工作室,桌上摆放着诉讼指南、文书样式、便民手册、笔墨纸砚等,方便群众书写诉状。同时还布置了便民图书室,来到法庭的群众及当事人都可以随时在这里查阅相关资料、调解、判决依据,真正落实了诉前释法、判后答疑。北冷法庭的“小食堂、小宿舍、小活动室、小菜园、小图书室”法庭五小建设,作为2014年河南基层法庭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指标在全省推广。
作为庭长,陆保刚注重加强和当地党委政府、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为当地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陆保刚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民生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他撰写的《临时性农村施工队的属性及责任承担》作为指导性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刊发。
这些年来,陆保刚始终保持共产党员本色,严于律己,恪守职责,坚持走进群众,融入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解决好每一起纠纷,成为辖区群众能交心、可依靠、信得过的“百姓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