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王晓武,男,汉族,197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法律本科毕业。1992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进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副庭长。他连续两年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连年在中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曾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多次,被评为“文明法官”。
王晓武从2005年进入焦作市中院工作,曾先后在办公室、执行局、审管办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无论在什么岗位工作,无论自己职位高低,都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勤奋学习,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用自己勤奋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
勤钻细研汲取知识夯实素质
王晓武爱学习爱钻研。平日里,他在办好案件的同时钻研法律知识,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自如,促进审判工作的开展。通过学习使自己不断向知识化、专业化法官迈进。在审判实践中,面对各类复杂、疑难案件,尤其是当事人争议的内容无法可依或者处于法律模糊地带时,他就认真研究思考,查阅大量资料,在此基础上,积极走访劳动仲裁、社会保险等相关专业部门,并虚心向周围其他同志请教和探讨,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用一颗公平公正的心,确保让每一个当事人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心系群众一心为民公正司法
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但案件再多,工作再繁重,王晓武宁愿把加班加点当成工作常态,也从不叫苦叫累,更不计较个人得失,每年亲自办理的案件都近百起,今年截止到5月份,就已经接案80多起。
每一次庭审,他都在庭前认真翻阅卷宗,审核把关证据,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作为审判长,他自己和合议庭办理的每一份裁判文书,他都逐字逐句认真校对,严格把关。对待当事人,他和蔼耐心,给当事人说法析理时,认真细致。他踏踏实实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探索做好审判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在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使另一方当事人主动依法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他带领庭室深入厂矿、企业、工地,与农民工朋友交谈、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受到省高院的表彰。
倾心调解促进和谐案结事了
王晓武把为当事人彻底解决矛盾纠纷作为自己不懈的追求,努力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他注重庭审引导,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用耐心、关心拉近与每一名当事人的心理距离,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从而妥善解决矛盾。近3年来,他审理的近300起案件中,很多的案件都得以调撤结案。如在审理毛某与某公交运输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中,一开始双方矛盾对抗激烈,王晓武认为一判了之的社会效果并不好,劳动者在确认劳动关系后,要想拿到赔偿款还要继续进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诸多程序。于是,他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面对面的促膝沟通,终于让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达成和解,既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也使毛某顺利拿到了16万元赔偿款。
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王晓武十分珍惜法官的声誉,在日常生活中谨言慎行,自觉约束自己的业务内外活动,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他始终牢记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要求,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警钟长鸣。在工作中和生活中,他坚持原则,明辨是非,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他强化纪律意识,牢记宗旨,依法办案,公正裁判,做到光明磊落,一身正气,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始终保持优秀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在他所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无一件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用实际行动维护了法官这个职业的神圣和崇高,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