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委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焦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及时报道全市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实践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全市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宣传重点
1、宣传全市法院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重要活动和各项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领导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好领导班子调研活动的新闻报道;宣传全市法院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原则和具体步骤;做好全市法院学习实践活动重要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总结会等重要会议的报道,及时报道全市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
2、宣传市中院党组成员联系点学习实践指导活动的经验成效。大力宣传市中院党组成员联系点认真贯彻市委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在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焦作等方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3、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道全市法院在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等阶段的进展情况;突出报道全市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争先创优,发挥审判职能,开展和谐调解年,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涉诉信访等活动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道省、市指导检查组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4、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和群众评价。大力宣传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在走科学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方面取得的成效;全市法院在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发展规划、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全市法院在改进审判纪律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为群众办好十件实事,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方面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安排
根据市委、市中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在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中要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的进行。两级法院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每阶段宣传报道有重点、有亮点、有高潮,切实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取得实效。
(一)宣传重点
学习调研阶段: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以巩固扩大“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成果为载体,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率先实现新跨越”大讨论活动为抓手,围绕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解放思想讨论三个环节,组织各类学习培训会议、调查研究活动、解放思想讨论活动等动态性报道,积极营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舆论氛围。
分析检查阶段:坚持以“新作风、新举措、新形象”为载体,以“倾听民声、关注民情、集中民智”为抓手,围绕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组织相关报道,引导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找准问题,明晰思路,共谋科学发展。
整改落实阶段:坚持以“新进展、新步伐、新篇章”为载体,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健全机制”为抓手,围绕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三个环节,全面落实今年市中院部署的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开展调解年、清理执行积案、解决涉诉信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民办好十件实事、深化绩效考评八项工作,组织相关报道,使科学发展观深深扎根于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头脑之中,为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宣传形式
1、市中院将在焦作法院网开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努力再创法院新辉煌》专栏,及时刊登全市法院在每个阶段的动态报道。
2、在《焦作法院网》开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家谈》专栏,组织征稿、对话活动,积极汲取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看法、认识和意见、建议。
3、市中院利用《每日一播》栏目,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每个阶段,每天邀请一位庭长进行“庭长访谈”,结合本部门实际就学习实践活动谈如何加强队伍建设,如何加强作风建设,如何保持廉洁司法,如何维护社会稳定,如何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4、加大对外宣传。加强与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省驻焦新闻单位的作用,积极发挥网络等新兴传媒的快捷作用,及时向省以上主要新闻媒体投稿,报道全市法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切实加强与《焦作日报》、《焦作日报-晚报版》、焦作电台、焦作电视台、焦作电视台-说法时间、焦作新闻网等市属媒体的紧密联系,积极提供宣传稿件,为全市法院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5、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氛围。全市法院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每个阶段,都要在本单位显著位置摆放宣传专栏,悬挂相关标语,通过这种形式,让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学习活动入脑、入耳、入心,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全市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两级法院新闻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1、加强领导,确保到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今年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全市法院宣传部门要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制定详细宣传报道方案,要明确一名院领导负责此项工作,要有专人担任本单位的新闻联络员,与市中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宣传人员到位,办公条件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实施,有效开展。
2、注重策划,创新工作。全市法院新闻宣传部门要组织策划系列活动,创新宣传报道方式,紧密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从解决影响法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展开报道,跟踪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宣传的针对性。要始终聚焦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增强宣传的贴近性。要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宣传的实效性。
3、紧扣主题,把握导向。全市法院新闻宣传部门要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再创法院新辉煌”这一主题,突出工作重点,紧扣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要求开展报道。要积极发现线索,挖掘典型,总结经验,要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可直接向市中院活动办公室反映,不作公开报道。重要稿件要送市中院活动办公室有关领导审定。要密切关注互联网的有关报道,及时发现并删除有害信息,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不向网站提供涉密信息。对违纪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