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共焦作市委向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下发《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服务保增长促发展予以表扬的通报》(焦文[2015]176号),对焦作中院主动服务保增长促发展进行通报表扬。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焦作中院紧紧围绕市委保增长促发展工作大局,主动谋划,靠前作为,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新常态下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市保增长、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我市保增长、促发展对接“十大产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推进这些服务保增长促发展的措施落实到实处,市中院建立专门工作团队,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限期限时销号;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开展跟踪问效。目前,全市法院共审结涉企业案件4675件,涉案金额49.37亿元,执结涉企业案件92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13元。
通报强调,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接再厉,聚神聚焦聚力,抓实抓深抓准,继续认真落实服务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市中院为榜样,按照省委书记郭庚茂在焦作调研时提出的“坚定信心、奋力拼搏,开放创新、加快转型,精准发力、聚焦突破”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立足各自岗位,尽力为企业着想,竭力为基层服务,拿出拼的精神、拼的韧劲、拼的措施,齐心协力打好保增长促发展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