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通过了全省法院工作人员的招录考试,成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工作之初我就被分配到了立案庭信访接待室,这是法院的窗口,每天面对形形色色的来访人,听他们诉说各不相同的遭遇。2008年4月原信访接待室的老同志退休,我一个人接手了信访接待室的全部工作,接待的时间长了,接待的群众多了,能够在第一时间判断出来访人的来访目的和要求,按照信访工作的流程对其来访进行登记、转办,工作一时间成了一种机械的重复。
一个夏日的午后,热浪袭人。立案大厅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信访人。我正在准备信访通报的材料,突然感觉眼前的光线暗了下来,我抬起头,看见一位回民大妈气喘吁吁的坐在接待室窗口。我接过她手中发烫的判决书-----她反映她的儿子与他人打架,将对方打成重伤的故意伤害案,要求重审此案。看完材料,我告诉她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程序及要准备的材料。过了好一会这位大妈仍然没有走,汗珠子不停的从她额头流落,我起身问道:“大妈,你还有什么其他事吗?”。那位回民大妈连声说:“闺女,我大老远的来一趟不容易,我想给你说道说道…….”。大妈打开了话匣。
送走大妈后,我静静的回想着,那位大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想象着那位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炙热的太阳的烘烤下,拖着疲惫的身驱往返与监狱和法院。纵然她的儿子是有罪的,但其母亲的行为仍然是值得尊敬的。做为老百姓来到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选择打官司的,诉诸法律也是希望法院对他们的纠纷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帮助他们解决矛盾和实际困难。做为人民的公仆,应该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看问题,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尽可能的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疑难。
在信访工作中最难的是接待来访人员:这些人绝大多数是满怀着怨气和怒气,认为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了侵害,情绪激动,牢骚满腹,大嚷大叫。做为接访者一定要深怀对当事人的感情,以平和、亲切的态度,耐心地听取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计较当事人过激的言辞与举止,不轻易打断当事人的诉说。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也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 “人民法官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