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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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院到山阳法院观摩刑事案件庭审

  发布时间:2015-09-29 07:59:44


    9月22日下午,山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程某故意伤害罪一案。焦作中院观摩团一行9人全程旁听了本案的庭审并主持了庭后评析座谈会,山阳法院审委会委员及各业务庭庭长现场观摩了庭审。

    该案的合议庭成员由该院的两名法官及一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活动有序进行,书记员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完毕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庭审过程中,合议庭认真、耐心、细致地听取公诉人的指控、讯问、被告人的当庭陈述,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就本案的证据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并就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审理过程中,观摩的评委们认真地对庭审全过程进行分项评议打分。庭审结束后,该院组织全体观摩人员及合议庭成员参加评议座谈会,评委们围绕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驾驭、庭审礼仪四个部分,充分肯定了此次庭审活动所展现出的优点;其次针对此次庭审案件的特点,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不足,希望及时做好总结,并予以完善和纠正。

    最后,山阳法院院长朱宝林表示此次庭审观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是法官审判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我院向社会展示公平正义的一扇窗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规范刑事庭审,提高刑事案件质量,继续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司法理念,自觉接受监督,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水平。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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