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中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
作者:李建强 发布时间:2009-09-04 09:11:15
为加强对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有效的服务和保障审判及其各项工的开展,近日,焦作中院在原来的〈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中进行了补充规定。该制度对中院组织各项集体活动时,各部门实行统一调配使用,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动用车辆,公休、节假日,车辆按时归队,各业务部门查封、扣押车辆集中停放,干警私人车辆停放,发生交通事故、违反〈警车管理规定〉等进行了新的规定。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