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市中院副院长谢华海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农民工案件。这是焦作两级法院开展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谢华海副院长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涉农民工案件。
2013年7月,原告刘秀英从被告张红森处承包了洛阳市坚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洛阳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孟州市广安苑综合楼的内墙粉刷,刘秀英组织工人施工。因被告张红森与原告刘秀英约定的工钱(每平方米)低,致施工进度缓慢,2013年10月,被告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希尧到工地督促进度时,原告刘秀英提出增加工钱,王希尧同意并向刘秀英出具承诺书,并加盖了被告聚信公司公章。
2013年10月28日,原告刘秀英带领工人结束内墙粉刷。除去施工期间,刘秀英领走的款项外,尚欠工人劳务费40余万元。刘秀英多次向三被告讨要无果后,诉至孟州市法院。孟州市法院审理中,将聚信公司在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万元先于执行,支付给刘秀英。下余款项判决由坚磊公司承担。一审判决后,坚磊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案件没能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