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既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也是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基于此,山阳区人民法院认真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把司法权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最大限度地遏制背离公正司法的潜规则的生存空间,筑牢司法公正的基石。
首先在开展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积极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开展司法宣传,加强审判工作信息化管理。该院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法院门户网站、设立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并及时更新内容,发布最新的审判工作动态、法律知识等内容。新闻发言人及时在微博、微信平台上及时与网民互动交流,对群众的法律咨询、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等,及时进行调查回复,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构建起“多位一体”司法公开和宣传平台,让更多的网民打破地域界限,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其次加大案件审判过程的公开,将案件审判全过程毫无保留地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体现了山阳法院公正司法的自信心。法院大力推进庭审视频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工作,将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在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供社会各界查阅、监督。还运用门户网站进行庭审直播,切实拓宽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另外扩宽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的渠道。法院主动邀请当事人、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及基层干部群众与法官一起外出办案、执行、参与一些民事案件的调解。发挥好司法联络员、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切身体会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付出的努力,消除民众的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