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素质就是高,帮了我们大忙,还不留名!”近日,焦作市和兴房地产公司程兴赠在法院组织的座谈会上对焦作中院法官户明娜大加赞赏。原来,户明娜在工作之余帮助焦作市和兴房地产公司调解一起矛盾纠纷,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
2015年8月29日,焦作市和兴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公园道一号小区因设计原因南门未能如期完工。交房在即,通行不便,很多业主不满意开发商的行为,纷纷找到开发公司,拒绝收房,并采用围堵等方式要求开发商给个说法,矛盾随时可能进一步恶化。户明娜法官作为业主之一,出于查清真相、化解矛盾的目的,主动找到开发商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并查阅了施工手续和资料。经调查,小区南门原设计不能实施确实另有隐情,开发商也在努力进行补救,并向市规划局报批在小区东侧另外架桥,以保障业主的南向通行。弄清情况后,户明娜率先收房,并向其他业主耐心、详细地解释相关法律问题。户明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消除业主们对开发商的误解,使业主们和开发商取得了谅解,达成了共识,从而化解了一场潜在的群体性事件。户明娜在整个过程中都是匿名进行,后来房地产公司从侧面了解到是法官所为,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焦作中院大力加强先进典型的推树工作,李玉杰院长在得知户明娜的事迹后指出要大力宣传。焦作中院研究决定对户明娜进行通报表扬。通报中指出,户明娜同志情系群众、胸怀大局,以实际行动为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诠释了“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有力地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希望全市法院干警以户明娜同志为榜样,热情工作,奋力争先,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法院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