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关注:
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 法院要闻

温县法院坚持“四到位”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发布时间:2015-12-15 09:08:00


    针对近年来“毒豆芽”、“香油精”、“毒卤肉”等事件多发的问题,温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辖区食品市场整治,坚持“四到位”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确保群众餐桌上的洁净,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打造“健康温县”。

    案件重视到位。该院多次分析研讨会,对食品安全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推动工作的开展;成立食品安全审委会专业小组,专门研究制定涉案证据的分析认定方案,严格按照危害后果、悔罪表现等重点情节依法及时定罪量刑;组织刑事法官加强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到食药监局、乡镇、发案村(街)走访了解食品危害情况,收集群众意见。

    严厉惩治到位。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治理活动,对相关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对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从重处罚,并适用罚金刑,形成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近年来,该院共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案件11件,对21名犯罪分子判处了刑罚。与此同时,该院对一些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的部门以及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从重处罚,坚决惩治各类“保护伞”。

    保障机制到位。该院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质检等部门工作的衔接和协调,定期通报案情,实现信息共享机制,增强打击合力;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食品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和审判白皮书,促进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

    法制宣传到位。在每次案件审结后都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各级媒体参加,向社会通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情况,增强从事食品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守法意识。此外,该院还面向乡村、学校、企业集中发放宣传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手册4000余份,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正确维权。今年10月底,最高院将该院审理的何水通等三人在油条中添加过量明矾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并在多家国家级主流媒体进行推送和报道。

责任编辑:朱建锋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站前路86号
邮编:454001
联系电话:0391-3386111
豫ICP备12000402号-2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