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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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调解效果佳 十年纠纷一朝解

  发布时间:2016-03-02 17:43:26


    “没想到我的二审案件一天就给化解了,没想到诉前调解的效率这么高……”

    2月29日,一起长达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焦作中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努力下成功化解,做到了当天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当天出具法律文书。这也是我市二审民事案件委托调解成功的第一例。

    2004—2010年间,郑某向吕某借款三次,共计24103元。后吕某向郑某讨要借款,郑某以其曾抵给吕某一辆车却被卖掉为由拒绝还款,形成纠纷。一审判决郑某在十日内偿还吕某借款22303元。郑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市中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认真甄别,考虑到此案事实清楚、数额较小、法律关系明确,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薛秀兰引导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针对还款数额上存在的争执,通过析法释理、法理相结合的方式,耐心细致、入情入理地向当事人分析了利弊要害,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18000元的协议,被上诉人明确表示要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履行。

    2015年初,焦作中院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建立了二审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程序,聘请6名专业调解员,开展委托委派调解工作,为当事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新的路径。立案一庭庭长裴永胜介绍说,“过去,一审案件上诉到中院后,需要经过立案、开庭、审理等环节,一般审理周期三个月。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委托调解程序,就有可能在一个月内彻底化解纠纷,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缩短了审理周期,还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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