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教育、挽救、帮教特殊未成年人,自2016年以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创新思路,对可能判处缓刑、管制、罚金及免于刑事处罚的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根据其申请,组织其到敬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等场所进行义工服务,并将其义工服务的表现作为其量刑的标准之一,让其通过提供义务服务、奉献社会的形式,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重塑其健全人格,帮其尽快健康回归社会。
图为近日该院少审庭庭长(左二)带领一名特殊未成年人(右一)到焦作市一敬老院,与敬老院院长(右三)商议特殊未成年人提供义工服务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