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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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一线》“两会”期间播出我市法院打击拒执罪专题

  发布时间:2016-03-17 08:33:26




    3月10日19:24,中央电视台12频道《一线》栏目以《拒执的代价》为题,播出我市两级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维护法律权威的专题报道。

    该节目报道了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典型拒执罪案件。一起是韩平川有资金往来,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是乘坐飞机旅游、操办白事等高消费行为,被中站区法院判处一年零六个月。韩平川开采一矸石矿,中站区许衡办事处村民莫红行2008年10月2日到矿工作时摔伤,鉴定为二级伤残。2010年9月27日,焦作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韩平川赔偿莫红行医疗费等各项费用60.9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焦作市两级法院穷尽执行手段,韩平川支付给莫红行10万元赔偿款后下落不明。后莫红行多次缠访、闹访,又利用网络水军恶意炒作,对法院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中站区法院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先后救助莫红行25.5万元。2015年6月1日,中站法院执行干警在市内一家饭店将韩平川控制,并从其身上搜出银行卡四张,发现该4张卡均系韩平川所有,且该卡自2013年7月以来有大额资金存取,累计达11万元。经调查,发现该款项被韩平川用于坐飞机旅游、操办白事等高消费行为。鉴于韩平川上述行为,中站法院于2015年9月25日以韩平川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该案因案情曲折复杂,且社会影响巨大,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和较强的案例价值。节目对该案例进行了抽丝剥茧式的分析和深入报道,通过采访韩平川父亲及莫红行儿子等当事人,深度还原事实真相,真实再现当前社会环境下,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和常态。

    第二个案例讲述了中站区法院以拒执罪震慑被告人陈轸,在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促其主动履行119万余元的还款义务。2009年,河南飞龙律师事务所与被告陈轸达成委托协议,为其代理一起商业纠纷案件。诉讼结束后,陈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飞龙律师事务所119万余元的诉讼代理费用。同时,陈轸单方面向法院提出解除委托的申请。2010年,焦作市两级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陈轸支付河南飞龙律师事务所各种费用共计110268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轸拒不履行并开始变相转移资产。后经法院调查,发现陈轸曾花费20余万元为其妻子购买迈腾轿车,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遂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轸慑于压力,与律所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支付1193670元款项。2014年9月,中站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陈轸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至此,在拒执罪的巨大压力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申请人权益得到保障,该执行案件得以完满解决。

    在节目中,焦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玉杰接受了采访,介绍近年来焦作市两级法院重拳出击惩治老赖的措施和手段。节目最后,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出镜,对焦作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给以认可,并充分肯定打击拒执罪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wangyo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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