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焦作中院按照省高院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各类积案及超审限案件工作全市两级法院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联系自身实际,制订方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清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摸底清查,2008年11月20日前,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业务庭积案和超审限案件共计1322件,截至2009年8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清理各类积案及超审限案件1241件,基本完成了清案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各基层法院在成立清案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清案方案,完成实施方案要求的规定动作的同时,还针对本院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一些具体措施。
二是加班加点,效果显著。清案工作开展后,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各业务庭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摸清积案及超审限案件底数,牺牲双休日和休息时间,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投入到清案工作中,化解了一大批疑难积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各基层法院将清案工作与调解年活动相结合,在清案工作要求的时限内,对能够调解的疑难积案,用足用活调解手段,确保案结事了。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注重综合保障。各基层法院将清案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要求办公室、政工纪检、技术部门等围绕清结案工作,竭尽全力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和物质条件。
五是建立奖惩机制,奖勤罚懒。各基层法院及中院各业务庭将清案工作作为审判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如修武法院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和考评机制为依据,单独制定了《未结 案件清理工作考核意见》。《意见》从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奖励措施、特殊事项、实施方案五个方面对清结案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规范,并逐月考核、周通报制度,逐月公布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范围,有效发挥全院目标考核体系的规范、督促和导向作用。
六是成立假日法庭,方便群众诉讼。将清案工作与市中院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相结合,充分发挥“假日法庭”在清案工作中的特殊优势,在不影响审理新收案件的前提下,将疑难积案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开庭、调解,集中时间和精力做深、做细、做透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七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止新的积案发生。清理积案的目的是改变近年来收案多、积案多的被动局面,使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处理,防止造成案件的恶性循环,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权威。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业务部门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清案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深挖积案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分析形势,讲清利弊,切实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加大对新收案件的审理进度,将可能形成积案的案件加大办案力度,使其消化在萌芽状态,避免清结一批、又上一批,防止新的积案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