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土地纠纷等案件不断增加,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因种种原因处置不当,导致矛盾升级,进而诱发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恶性案件,社会治安遂遭到严重的威胁。为有效遏制“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山阳法院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组织法官深入企业、乡村、社区、机关、学校开展普法宣传。采取街头普法、开设宣传栏、开展巡回法庭对关注度较高的典型案件组织进村进社区审理的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加大新闻媒体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使人民群众在学法知法守法的过程中理解掌握法律,切实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是多方联动调解。积极落实承办法官、庭长、院长逐级参与调解的“阶梯调解法”,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村委会成员等“外援”参与调解,在辨法析理的同时,向当事人灌输明礼诚信、以和为贵等思想观念,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诉讼,合理表达诉求,推动案件调解解决。
三是开展风险评估,对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要求承办法官要注意通过接待、询问、阅卷、开庭、调解等每一个能够了解当事人性情的细节,把握当事人的思想动向,感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应对和防范措施,防止因处理不当而激化矛盾。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通过打击犯罪、惩罚犯罪教育犯罪人,借助刑法的威慑功能形成预防民转刑案件的最后防线。山阳法院依法严肃处理该类案件,通过惩罚犯罪的教育威慑作用,使那些具有犯罪倾向的当事人放弃犯罪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