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只是场家庭纠纷,没想到会发展成为刑事案件。我感到无比的痛心,因为把我告上法庭的是我的独生儿子及媳妇……”已经60岁的王春英,在法庭上边说边伤心地哭了起来。
王春英和丈夫孟庆军都退休在家,仅有一个独生儿子孟辉。2008年的时候老两口欢天喜地地为儿子筹办了婚礼,第二年孙子程程出生。程程出生后不久孟辉就离家打工去了,儿媳刘文慧担心丈夫,便也跟着丈夫离家,将孩子交给老两口照顾,这一照顾,就是四年。随着孩子长大,刘文慧考虑到孩子身心健康,便提出要自己抚养孩子。然而老两口上了年纪,有孙子程程在身边,不知道为平淡的生活增加了多少笑声,儿媳突然决定要走孩子,这让老两口很是无法接受,于是老两口便一口拒绝了儿媳的请求。随后为了程程的监护权归属问题,老两口和儿媳刘文慧多次发生矛盾。
2014年1月,刘文慧一纸诉状将公公婆婆告到了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亲自抚养程程;2014年6月,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王春英、孟庆军应停止侵犯原告刘文慧监护权的行为,将程程交由原告刘文慧抚养;被告王春英、孟庆军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7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王春英、孟庆军还是不愿意将程程交由刘文慧抚养。2014年8月6日,刘文慧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8月19日,执行人员到王春英、孟庆军家执行该案,经执行工作人员做思想工作,王春英、孟庆军同意把孩子送刘文慧家与其一起生活,并同法院执行人员一同将孩子送到刘文慧和孟辉家中。
过了不到一周,刘文慧又到法院反映公公婆婆将孩子带走,不交其监护,要求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再次来到王春英、孟庆军家中对二人做工作。出人意料的是,当刘文慧抱孩子走出门外时,王春英、孟庆军冲上去对儿媳刘文慧进行厮打、阻挠,导致刘文慧轻微伤,并将孩子抢回。执行人员将孟庆军带到法院询问,经执行人员劝说,孟庆军同意将孩子交刘文慧监护,但其声称需回家与王春英商量。当日,王春英和孟庆军便将孩子转移外地,下落不明,造成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2014年10月28日,执行人员查明王春英、孟庆军及孩子在兰考居住。随后,法院执行人员会同公安人员到兰考强制执行,将孩子交给刘文慧,孟辉与刘文慧夫妇将孩子带到兰州生活。
不甘心孩子被强制带走,三天后,王春英、孟庆军又跟到兰州抢走孩子,致使法院判决得不到执行。
2015年5月1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春英、孟庆军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山阳区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于2015年6月15日审结此案。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春英、孟庆军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对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决被告人王春英、孟庆军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