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在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社区干部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进行了现场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徐某于2015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徐某将一套房屋以十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并于约定日期交付房屋。签订协议后,王某按照约定支付房款十万元。经多次催要后,徐某拒不交房。故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徐某交付房屋。徐某拒不执行,遂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这次执行行动下设教育疏导组、实施组、机动组、外围组和后勤宣传组五个小组,在苗滋滨和毋小根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工作人员着装整齐,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对室内所腾物品逐项登记并请公证人员进行公证。另外,法院工作人员时刻与120保持联系,防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状况。下午三点,此次强制执行顺利执行完毕,帮助申请人成功索回房屋,依法维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