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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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法院门送来判决书 核桃树下解答疑

  发布时间:2016-05-09 15:21:17



    2016年5月5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行政庭法官驱车几十里,来到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柏山村,上门为行动不便、身患残疾的王某送来判决书,并在核桃树下为其讲解判决书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耐心解答其提出的法律疑问。

    为方便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老年人诉讼,近年来,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实行“五上门”原则,即上门立案、上门送达、上门调解、上门宣判、上门送执行款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以其贴心的司法服务快速维护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今年初截止目前,该院共为残疾当事人、老年人上门立案26次,上门送达26次,上门调解35,上门宣判18次,上门送执行款15次。

责任编辑:朱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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