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0日,中站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仅花了一个小时就成功调处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对不用花费一分钱就能解决问题而喜出望外,对法院诉前化解纠纷的做法表示赞许。
合作方拖欠租赁费,朋友闹上法庭
被告2015年7月份起在原告公司租赁建筑用具至2016年1月返还,租赁费合计55200元。但基于多年合作的信任,原告公司在被告公司无法支付租赁费的情况下,并无急着催交款项,而是耐心等待。然而事与愿违。后经多次追讨未果,原告公司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着利民便民为民的原则,法院建议诉前调解
在登记立案过程中,法官认真查阅了原告公司的起诉材料,掌握案件争议的焦点,认为该案是一宗普通民事纠纷,如按照正常程序,法院就要按立案、开庭审理,判决生效后,再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耗时长、成本高;况且双方已有多年的合作基础,之间形成的牢固关系不易,应自知撕破脸后的利害关系。此外,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符合诉前调解的规定。
本着利民便民为民的原则,立案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案情,告知诉讼风险,释明诉前调解的功能、作用、优势等,建议其进行诉前调解。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中站区法院立即启动诉前调解机制,由当事人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建议书》,立案法官引导其到法院设立的诉前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情理法相融,当事人当场履行义务
调解员在充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后,一步步引导双方矛盾发生的原因及利害关系,并向被告讲明:“做生意靠的就是诚信,诚信没了,在社会上就无法立足。虽然你目前遇到了困难,但只要态度积极,并诚恳的向原告公司请求谅解,凭你们双方多年的友谊,难道原告公司还能见死不救。”调解员乘热打铁,又主动引导原告公司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立场来考虑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随后,双方当场达成了谅解,被告立马从银行取回30000元整交于原告,剩余部分被告承包工程结束后支付。至此,这宗长达半年的租赁合同纠纷,在调解员用心调解下,仅仅用了一个小时就划上了句号。